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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  旨: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0年及台中縣市合併改制,並配合政府推展正當休閒娛樂,本會將藉由卡拉OK歌唱比賽,促使喜好歌唱者相互切磋歌藝,增進友誼交流.
二、指導單位:台中市政府.大里區公所
三、主辦單位:台中市佳音歌藝協會
四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喜相逢歌藝協會
五、協辦單位:大里北大中醫診所、草屯北大中醫診所、大里區陽光美饌餐廳、台中市神岡區社口歌友會、彰化縣二林鎮鹿世界觀光牧場
六、參加對象:大台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3縣市喜好歌唱之民眾者
七、參賽組別:分長青組及社青組
1. 長青組:50 年次以前出生者(含 50 年次)
2. 壯青組:51 年次以後出生者
八、參賽地點:台中市大里區永隆路 246 號一樓(台中市佳音歌藝協會)
九、比賽日期: 民國 100 年 3 月 13 日 (星期日)
1. 長青組:上午 8 點報到,8 點 30 分開始比賽
2. 壯青組:下午 1 點報到,1 點 30 分開始比賽
十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 100 年 3 月 5 日止
十一、報名限額:長青組 60 名、壯青組 60 名
十二、報名方式:可親赴報名地點,或報名表附 300 元報名費以郵局現金袋郵寄報名地點:台中市大里區永隆路 246 號一樓黃麗玟收
十三、參賽方式
1.長青組及壯青組各以一首歌唱二段決勝負
2.自行選擇國、台語或日語等歌曲參賽
十四、評分標準:(一)音色30%;(二)技巧40%;(三)台風默契15%;(四)服裝造型15%
十五、注意事項:
1.繳納報名費 300 元後,如未克參加比賽,恕不退還。
2.長青組中午供應便當、社青組晚上供應便當。
3.比賽前三天,即 3 月 1 0 日以後不接受更改歌曲。
4.各組比賽前 10 分鐘、抽籤決定比賽先後順序
5.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改之。
十六、各組獎勵辦法:
冠軍:一名(獎金3000元,獎杯1座)
亞軍:一名(獎金2000元,獎杯1座)
季軍:一名(獎金1000元,獎杯1座)
殿軍:四名(獎金600元,獎杯1座)
第五名:六名(獎金300元,獎杯1座)
第六名:十名(獎杯1座)
優勝:未入圍前六名者頒發獎牌1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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